鎧裝絲材的出廠檢驗項目
發布時間:2013.10.14 新聞來源:防爆熱電偶_船用電纜_鎧裝熱電偶-天長市維爾特儀表線纜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
鎧裝絲材的出廠檢驗項目
出廠檢驗:偶絲應經制造廠質量檢驗部門進行出廠檢驗合格并附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方可出廠。
出廠檢驗項目;
a)表面質量; b)尺寸;
c)不均勻熱電動勢; d)熱電動勢。
7.1.2型式檢驗
按本標準規定的全部試驗項目進行.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正常生產后,如原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時;
c)正常生產時,每年應不少于一次檢驗;
d)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e)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f)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7.2抽樣規則
7. 2.1 出廠檢驗應從生產的每卷(盤)偶絲的頭、尾兩端各取約1.1 m進行檢驗,其中表面質量和尺寸(7.1.1的a)、b))兩項應對整卷(盤)偶絲檢驗。
7.2.2型式檢驗應從生產廠的成品庫中任意抽取正、負極各不少于3卷(盤)的偶絲,在頭部取約5.5 m、尾部取約1.1 m進行檢驗.其中表面質量和尺寸檢驗對整卷(盤)偶絲檢驗。
7.3判定規則
7.3.1 出廠檢驗時,只要有一項不合格,則判定該卷(盤)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7.3.2型式檢驗時,只要有一項不合格,則應加倍抽樣進行全部復檢。若仍有一項不合格,則判定型式檢驗不合格。
安徽維爾特的出廠檢驗是非常嚴格標準的,保證出廠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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